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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國立空中大學113學年度上學期招生,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考
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16 日
發佈單位 註冊組
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, 升學訊息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232
公告內容

報名日期: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報名方式:網路報名。

一、報名入學前,請務須詳閱本校招生簡章各項規定。
二、請選擇報名類別:
(一)「大學部」:「全修生」或「選修生」。
(二)「專科部」:「專科生」。
三、身分別所需資格:
(一)全修生:具高中(職)畢業或同等學力。
(二)選修生:不具學籍,須年滿18歲,不限學歷。
(三)專科生:具高中(職)畢業或同等學力。
四、自109學年度上學期起,報名大學部全修生入學學歷之畢業總學分數如下:
(一)以「高中(職)畢業」學歷入學:
1、總學分(含修得、採認、減修)至少128學分。
2、主修學系學分(含採計)至少75學分。
3、通識課程:應修基礎通識(任選)9學分及核心通識(任選)17學分,合計至少26學分。
(二)以「專科畢業」學歷入學:(本校附設專科部除外)
1、總學分(含修得、採認、減修)至少72學分。
2、主修學系學分至少50學分。
3、通識課程:應修核心通識(任選)至少15學分。
(三)以「大學(含)以上畢業」學歷入學:(本校大學部除外)
1、總學分(含修得、採認、減修)至少128學分。
2、主修學系學分至少72學分。
3、請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第15條第1款規定,申請學分減修(56學分)。
五、持中華民國居留證報名入學者:
(一)請至所屬中心繳驗證件並填寫切結書;經繳驗證件通過者,由所屬中心協助選課。
(二)不得以就讀本校為由,申請居留、變更居留或延期居留。
六、核驗居留證有效日期,凡超過(大於)本校當學期居留證效期基準日,始得符合報名入學資格:
(一)上學期:隔年1月31日。
(二)下學期:6月3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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