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113-1 學習歷程【修課紀錄】與【校內幹部經歷】兩部份收訖明細操作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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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5 年 3 月 04 日 |
發佈單位 | 圖書室 |
公告類別 | 最新消息 |
公告等級 | 重要 |
點閱次數 | 697 |
公告內容 | 113-1 學習歷程修課紀錄與幹部經歷收訖可以在3/4(二)11:00~3/7(五) 中午12:00進行收訖! 請高一至高三的同學仔細檢查與確認113-1的修課成績與幹部經歷,感恩! 校內的班級幹部經歷只會提交教育部規定的16項職務,請見下方 : (1)班長 (2)副班長 (3)學藝股長 (4)康樂股長 (5)衛生股長 (6)事務股長 (7)作業股長 (8)圖書股長 (9)春暉股長 (10)輔導股長 (11)資訊股長 (12)服務股長 (13)總務股長 (14)班代 (15)風紀股長 (16)健康股長 上述16項若有擔任,大學校系亦要在二階書審資料參考,建議可以多元表現中,幹部經歷製作檔案說明自己的學習與反思。若是各科小老師或導師安排的其他班級職務,請同學亦可自行在多元表現中,幹部經歷製作檔案說明自己的學習與反思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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