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年2月12日文資研字第1153001750號函及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各級中小學推展文化資產保存教育課程方案,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自113學年度起規劃辦理旨揭補助計畫,期強化中小學文化資產保存素養,並落實文資教育向下扎根之目標。
三、本案補助內容摘要如下(詳如「115學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教
育推動計畫」):
(一)計畫期程:自補助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(二)補助對象:全國各級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國立學校及私立中小學(含私立大學附設中小學)、實驗教育機構。
(三)補助經費及件數: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16萬元,115學年度預計補助26校。
(四)補助經費原則及撥款方式:請參閱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」A類「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動計畫」(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文資綜
字第1133006727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附表)。
(五)補助比例:
1、本市所屬學校:
(1)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最高補助80%。
(2)餘額由學校自籌。
2、國立學校及私立中小學(含實驗教育機構)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最高補助95%。
(六)評選結果公告日期:115年7月31日(星期五)。
四、為使各校瞭解本計畫內容,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特辦理4場次說明會,臺北場次採實體與線上直播並行方式辦理,歡迎踴躍參與:
(一)報名方式及期限:
1、採事先報名,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xFE77HWFhkf8fTaZ9。
2、報名期間:各場次活動前三日止或額滿為止。
(二)臺北場說明會資訊(以50人為原則):
1、時間:115年3月9日(星期一)下午2時至5時。
2、地點: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瑞特廳(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),並同步線上直播。
3、聯絡資訊:電話(06)2757575分機54229或0965-660-550,聯絡人李毓微規劃師。
五、請各校惠予公假派員出席說明會,並請協助安排課務調整;實體出席教師於公假期間所遺課務,得以調課方式處理或由教務處遴聘合格人員代課,並核支代課鐘點費。
六、申請文件請各校備妥書面資料1式2份(每份以20頁為限)及電子檔1份(檔案容量不超過15MB),於115年5月15日(星期五)前函報本局辦理。